中院首页 | 本院简介 | 新闻中心 | 诉讼指南 | 审判信息 | 执行信息 | 制度建设 | 法官论坛 | 本院专题 | 法官之家 | 留言反馈
栏目导航 | 本院动态 | 消息快报 | 诉讼文书 | 办事指南 | 开庭公告 | 经典案例 | 执行动态 | 法治时评 | 法律知识 | 法官生活
  您的位置:首页 >> 普法园地 >> 行政法 >> 新闻正文 今天是:
国家在哪些情况下不承担刑事赔偿责任?

作者:巴州中院 来源:巴州中院 加入日期:2005-6-9 18:19:00

 根据《国家赔偿法》第17条的规定,在下列情形之下,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

  (1)因公民自己故意作虚假供述,或者伪造成其他有罪证据被羁押或者被判处刑罚的。

  (2)依照《刑法》第14条、第15条规定不负刑事责任的人被羁押的。

  (3)依照《刑事诉讼法》第11条规定不追究刑事责任的人被羁押的。

  (4)行使国家侦查、检察、审判、监狱管理职权的机样的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

  (5)因公民自伤、自残等故意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

  (6)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责任编辑:赵俊山 阅读次数:

相关内容 版权与免责声明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国家在哪些情况下不承担刑事赔偿责任?
申请行政复议的必要条件是什么?
如何界定行政复议申请人资格?
公证与人民法院的诉讼、执行有何区别?
公证机关业务范围包括哪些?
内容搜索
热点图片
热点新闻
推荐新闻
相关专题
·无相关专题

Copyright © 2003-2005 www.xjbzzy.org All rights reserved.
建议使用1024*768分辨率16色以上 IE5.0以上浏览器浏览本站
投稿信箱:jun21c@263.net 电话:0996-88376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