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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牛·独角兽与法官
作者:张志群 来源:法院报 加入日期:2005-5-23 13: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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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后汉书·杨彪传》记载,杨修因违反军纪被曹操杀了,其父杨彪因思念形销骨立。一日,曹操见后问道:你怎么这么瘦?杨彪回答道:羞愧没有金日磾发现孩子不肖于萌芽时的先见之明,孩子死后犹怀老牛舐犊之爱!曹操闻言脸色都变了。杨彪首先表达了自己没有教育好儿子的内疚,又表达了自己作为父亲对儿子刻骨的思念之情。老牛是一个满怀深情的父亲的形象化比喻,可以引申为象征一切满怀深情的亲人形象。 

    独角兽又称獬豸,为中国上古传说中的一种神兽,它似羊非羊,似鹿非鹿,头上长着一只角,怒目圆睁。传说它能够辨善恶忠奸,发现奸邪的官员,就用角把他触倒,然后吃掉。当人们发生纠纷时,能用角指向无理的一方,甚至会将罪该处死的人用角顶死。令犯法者不寒而栗。在中国的法律文化中,独角兽被视为公平正义的象征,同时,又是公正的执法者的象征。 

    老牛与独角兽跟法官又有什么关系呢?老牛的形象象征了法官人格中富于感情的一个方面,独角兽的形象则象征了法官人格中严格执法,坚守公平正义的一个方面。常言道情法不相容,这讲的只是情与法的一个方面。情与法的另一个方面,则是情法兼容。这是因为,法律本身就是符合社会的常情常理的,也符合人的常情常理,是社会的普遍要求的提升,是人类生存发展的普遍要求的提升,因此,法律是最有人情味的。而常言说的情法不相容,主要是指个人的特殊要求与法律的普遍要求相冲突时的情况。个人的要求违背社会的普遍要求,这就是个人的要求不符合常情常理了,这又有什么理由责怪法律无情呢?而是自己悖情悖理了!个人的要求理应不能超越社会普遍要求的规则,即法律的底线。后人评说杨彪与曹操的上述一段对话时曾认为杨彪当时说话时真是危险,曹操可能把他给杀了!而笔者以为杨彪的话既在人之常情之中,又在法律底线之内,以曹操之英雄明智,难道会因为杨彪有恋子之情而一怒之下杀了他吗?曹操之所以是曹操,就是他不做这种低能不明智的事,杨彪最终不是老死于家了吗? 

    鲁迅先生说过,“无情未必真豪杰,怜子如何不丈夫”。亲情眷恋乃是人人皆有的常情。但是鲁迅先生又说过,“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一个人有爱,同时也有恨。爱真善美,恨假丑恶;爱国爱家爱亲人,恨敌人恶人坏人。亲人皆贤明,人生之大幸;亲人误入歧途,也常常是在所难免的事。然而,作为一名法官,在个人亲情与国家法律相冲突时,则丝毫不能含糊。绝不能徇情枉法,而只能深明大义。道理人人懂,但不是人人都能做到。这时,作为一名法官,就要想到,独角兽永远只能占据自己人格中的主导,老牛舐犊之情只能退居自己人格中的第二位。这是人民的选择,国家的选择,社会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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